日期:2015-1-15 阅读:28113 次 第01页


一、系统节能检测
1、系统节能检测依据及各参数要求
依据GB50411-2007 《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》公共建筑采暖、通风与空调、配电与照明工程安装完
成后,应进行系统性节能检测。通过对室内温度(冬季、夏季)、供热系统室外管网的水力平衡度、供热系统的补水
率、室外管网的热输送效率、各风口的风量、通风与空调系统的总风量、空调机组的水流量、空调系统冷热水、冷却
水总流量、平均照度与照明功率密度等测试,确定该建筑物系统节能效果是否符合北京市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。
(详见下表)
序号 |
检测项目 |
抽样数量 |
允许偏差或规定值 |
1 |
室内温度
(采暖期) |
居住建筑每户抽测卧室或起居室1间,其他建筑按房间总数抽测10% |
冬季不得低于设计计算温度2℃,且不应高于1℃;
夏季不得高于设计计算温度2℃,且不应高于1℃ |
2 |
各风口的风量(夏季) |
按风管系统数量抽查10%,且不得少于1个系统 |
≤15% |
3 |
通风与空调系统的总风量(夏季) |
按风管系统数量抽查10%,且不得少于1个系统 |
≤10% |
4 |
空调机组的水流量
(夏季) |
按系统数量抽查10%,且不得少于1个系统 |
≤20% |
5 |
空调系统冷热水、冷却水总流量
(采暖期或夏季) |
全数 |
≤10% |
6 |
平均照度 |
按同一功能区不少于2处 |
≤10% |
7 |
平均照明功率密度 |
按同一功能区不少于2处 |
≤10% |
8 |
供热系统室外管网的水力平衡度(采暖季) |
每个热源与换热站均不少于1个独立的供热系统 |
0.9-1.2% |
9 |
供热系统的补水率(采暖季) |
每个热源与换热站均不少于1个独立的供热系统 |
0.5%-1% |
10 |
室外管网的热输送效率(采暖季) |
每个热源与换热站均不少于1个独立的供热系统 |
≥0.92 |
备注: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及《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》GB50411-2007等现行的法律法规:工
程节能验收时,现场需具备至少一个参数的检测条件并全部达标即可完成节能验收;至于本项目检测时现场不具
备的其他参数,若后期甲方需要,检测中心(乙方)在现场具备检测条件情况下将随时给予补测,并出具权威报
告书。
2、主要检测依据
《采暖居住建筑节能检验标准》JGJ132-2013
《建筑照明设计标准》GB50034-2004
《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》DBJ01-621-2004
《组合式空调机组》GB/T 14294-2008
《照明测量方法》GB/T 5700-2008
《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》GB 50243-2002
《空气分布器性能试验方法》JG/T 20-1999
3、测试的条件
1、委托方提供建筑图纸和各测试项目设计值等必要参数。
2、委托方协调和提供测试位置及被测试的房间。
3、委托方保证测试期间仪器的安全性和工作条件。
4、在流量测试现场提供必要的220V稳压电源。在测试期间不能停电,如果停电,需及时通知试验室,并相应延长测
试时间。
二、外窗水、气密试验: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检测标准DBJ01-79-2004《住宅建筑门窗应用技术规范》对施
工现场建筑物外窗进行水气密试验检测,每栋楼需要做三组。
三、外墙外保温测试: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检测标准GB50411-2007对现场外墙外保温做钻心试验:每栋单体楼做
三组试验(如下图:)

四 中心质量体系保证
1.实验室内部人员均受过与其承担的工作任务相适应的教育和培训,具有相应的技术水平、工作经验和能力,并经
过实验室考核合格后,持证上岗。
2.实验室保证用于现场检测的仪器设备等处于良好状态,能够满足检测工作需要,校准、运行、维修、停用等均处
于受控状态。
3.实验室使用合格的方法和程序保证被检样品的采集、运输、准备、存储和处理符合标准要求,需要时还进行测量
不确定度的评定和检测数据的统计分析。
4.实验室选择合格的服务方和供应商,保证所提供的服务和采购的供应品符合检测工作的要求。
5.实验室的设施、检测场所以及能源、照明和通风等条件满足检测工作要求。